人间三月芳菲始
又是一年清明时
纪律面前莫侥幸
清明勿忘“清明”意
清明既是追思祭扫、踏青游玩的时节
也是党员干部易滋生腐败不正之风
的关键节点
廉洁过节那些事儿
给广大党员干部提提醒
大家一起廉洁过清明……
一、公车私用“驶”不得
案例一:清明节期间,某单位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乡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廉政提醒:公车私用事关党风政风,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家要时刻牢记公车、公款都姓“公”,切莫越了公私之界。
二、违规旅游“玩”不得
案例二: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张某在民营企业领导陪同下前往家乡景区旅游,并由民营企业领导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廉政提醒:违规游玩、违规吃喝穿了“隐身衣”、躲进“青纱帐”。部分领导干部“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实质上都是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社会风气。
三、封建迷信“要”不得
案例三:某单位党组书记秦某,为谋求“祛病消灾保官运”,多次请“风水术士”到其父亲墓前看风水、“烧符作法”;听信属相“相生相克”说法,并据此更换身边工作人员。此外,秦某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廉政提醒:一些党员干部迷信“大师”所谓的“指点”,甚至在作工作决策时也要烧香拜佛,将“风水师”的“指点”作为参考,这种行为严重脱离群众,助长迷信之风,容易让人走上腐败堕落的迷途。
四、阔气排场“讲”不得
案例四: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某,清明节期间为其祖母操办三周年祭奠,在自家院内及院外大街两侧共设宴61桌,并邀请亲属以外的村民及村干部五十余人参加。赵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廉政提醒: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甚至收敛钱财,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离了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五、酒后驾车“行”不得
案例五:某单位主任许某在节日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在驾车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许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廉政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常识。同时,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多数情况下,喝的是酒,入的是“局”,在觥筹交错中极易走上腐败堕落的道路。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主动减少应酬,远离酒局饭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弘扬新风正气。
祭扫、踏青是清明的传统习俗
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带头践行移风易俗
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共度一个平安文明、绿色和谐的清明节
收获环境之“清”、心灵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