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城溪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301号)开展花溪湖水系专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花溪湖水系专项工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项目区北邻花溪公园和花溪河,东靠田园北路,西抵甲秀南路,南依明珠大道及花溪区政府。工程任务是营造花溪湖景观水体,以满足项目景观和生态用水,并补充下游青岩河生态用水需求,符合将花溪湖沿线建设成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及城市活动于一体的综合型城市滨水空间的总体规划目标。
花溪湖水系专项工程分为花溪湖工程和南部河道治理工程两部分。花溪湖工程:花溪湖水系专项工程枢纽由自由溢流重力坝、取水口、引水管道、退水管道、泄洪箱涵等建筑物组成。花溪湖湖面最北端为贵筑路,最南端为洛平水库大坝至田园中路的分水岭路,正常蓄水位为1094.90m,对应的库容为38.9万m³,水面面积0.284km2;设计洪水位1096.33m,对应库容87.50万m³;校核洪水位1096.81m,对应库容106.50万m³。南部河道治理工程:分水岭路至孟溪路之间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水面高程为1106.00m~1102.50m。
工程建设征地主要涉及花溪区贵筑社区和阳光社区。本工程涉及人口620户,2800人。需拆除各类结构房屋总面积135633.19㎡;附属建筑物:晒坝7859.31㎡,围墙1100.59m³,堡坎3958.12m³,水池43.62m³,水井1口;坟墓2座。工程总投资119870.18万元,工程部分投资为34989.65万元,专项部分投资为84880.5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参与-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环境保护局审查。
报告书主要内容有:对拟建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使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区域社会经济之间形成协调发展的关系;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调查范围及对象:公众意见的调查范围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哪些不利影响较大;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方案;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移民安置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3)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19年1月29日至2月15日。
(4)花溪湖水系专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其全本在相关媒体提供下载或公告,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林城溪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431号(阳光水乡)
联系人:杜婧 联系方式:0851-8827481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邮 编:550081 联系人:孔工程师
联系电话:0851-85388315; 传真:0851-85388300